记者今天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微商贩卖美容假药案。一湖北籍女子做微商,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美容假药肉毒毒素通过朋友圈进行销售,并提供注射服务,获利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人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据了解,该女子晓玲(化名)几年前跟着老乡来到宁波工作,之后也赶着微商的大潮在朋友圈做起了卖面膜、化妆品的生意。2015年上半年,晓玲在一家美容店里做了美容,该店老板张斌(化名)加了她微信,之后两人在微信上越聊越投机,张斌就跟晓玲说起现在注射玻尿酸、肉毒毒素挺火的,学起来方便赚钱也容易,美容药品可以从他那里进货,而且他还经常举办相关的注射课程培训,晓玲听后很心动。张斌就将晓玲拉进了一个有着两三百人的微信群里,这个群里都是从事微整形行业的,也有和晓玲一样刚刚接触这一行业的新人,晓玲认真地向群里的人取经。
一段时间后,张斌告诉晓玲他马上就会举办一期关于微整形注射的培训班,问晓玲要不要参加,晓玲同意了,交了几千块的培训费,参加了这个所谓微整形注射的课程。培训时间四天,第一天学习理论,后面都是实践课程。培训回来后,晓玲就开始从张斌那里以每支400-5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美容药品,有NABOTA○RBOTULINUM TOXIN TYPE A(A型肉毒毒素)及Restylane○RPERLANE玻尿酸等产品,这些产品均未标示注册号,也无中文标识。然后晓玲开始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广告出售肉毒毒素、玻尿酸等美容产品,并提供上门注射的服务,收费为每次1000-1500元。之后陆续有人来找晓玲打美容针,晓玲都上门提供服务,根据培训课上学到的技术给顾客进行注射。后来晓玲在张斌没货时也从微信群里其他人处购买过少量美容注射药品。
2015年12月,民警在晓玲的住处将其抓获,当场查获疑似假药近100盒。经鉴定,被查获的药品中肉毒毒素NABOTA○RBOTULINUM TOXIN TYPE A等4种产品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应按假药论处;玻尿酸Restylane○RPERLANE等7种产品为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根据在晓玲处注射过美容药品的顾客反映,晓玲在给她们注射前并未进行任何过敏性反应等测试,而是直接擦了碘酒就注射了。注射后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美容效果,但也未产生严重的副作用。其中有一位顾客反映脸部注射过的地方曾出现过硬硬的未溶解的感觉,后来又让晓玲将药物取出发现是药物没有溶解造成的。
后张斌也被警方抓获,另案处理。
2016年3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晓玲犯销售假药罪向宁波市鄞州法院提起公诉。鄞州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晓玲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表示将不会再犯。
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人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