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朋友圈买卖乱象化妆品微商标准颁布

15-04-29  更新

  随着近几年化妆品市场及电子商务飞速发展,许多产品品牌逐渐向微商渠道靠拢。相关数据显示,在微信软件上做买卖的人已经占到整个微信朋友圈的三分之一。但随着微信营销的疯狂发展,微信圈里出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营销风险与之俱来。

  朋友圈营销终究还是比较新型的营销方式,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营业场所,也没有相关监管法律依据而产生的各类微商消费问题,让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相关政府部门处理时也难。近日,首部《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执行草案)》面世。新规明确要求微商所经销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信息及批准文号、商标注册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而以个人为单位的经营者,需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所售产品和外包装必须符合化妆品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标准。

  新规对化妆品微商的售后工作也做了一些规定,不管是个人行为还是企业行为,任何微商都应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机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最大保障。